(图源: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
以上信息,注定了2021年的税务稽查会与以往大不同。
近年来,国家税务总局依托税务大数据工具、发展协税护税网络、打造“信用+风险”双轮驱动的征管新模式,犹如天网一样,监控着纳税人申报信息、申报质量。在查处企业税收违法问题的技术手段日趋完善,涉税数据共享、交叉比对、构建模型、风险制导等一系列管理措施。
金税四期强大的大数据整合、联动和分析功能,为税务稽查选案的精准性提供了有力的数据支撑,不论是大集团还是小公司,只要存在数据异常或者风险点,就会被广泛纳入税务检查推送和选案的范围内!
警告!21种行为不要再有了请企业自查
1、月末或季度末发票大量作废。 |
12、法人户籍非本地或年龄偏大、偏小。 |
2、公司的多数发票顶额开具,发票开具金额满额度高于90%。 |
13、登记地址多为住宅小区,明眼一看不适合对外经营的。 |
3、存在大量红字普通发票、随意开具红字发票来冲减蓝字发票。 |
14、企业长期零申报、长期亏损等经营异常情况。 |
4、开票项目与经营范围严重不符。 |
15、生产能耗如电费情况与销售情况严重不符的。 |
5、出现发票连续多次增量增版异常情况。 |
16、公司注册地为虚拟地址。 |
6、企业长期存在增值税留抵等异常现象。 |
17、存在大量现金交易;往来款挂账数额大。 |
7、企业增值税税负异常;不止是偏低异常,税负偏高异常也是稽查重点。 |
18、公司所属行业属于虚开高危行业,如商贸行业、医药行业、高新企业等。 |
8、企业成立时间短,发票增量异常。 |
19、法人、财务负责人曾担任非正常户的负责人或财务负责人、且法人与财务负责人交叉担保。 |
9、商贸企业进、销严重背离。 |
20、企业代别人挂靠社保。 |
10、登记信息雷同,企业法人、财务负责人、办税人员多为同一人。 |
21、少缴或不缴社保。如:试用期不入社保;工资高却按最低基数缴纳社保。 |
11、一个法人注册多家公司,经营范围相似,且税务登记信息中所留的手机号码也为同一个手机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