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最近收到一个问题:某企业为单位全体员工安排体检,发生了体检费用,该项费用如何记账?能否税前扣除?是否要缴纳个税?
解答:
(1)单位组织员工体检发生的体检费用属于职工福利费,记账时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核算;
(2)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但是需要遵循扣除比例14%的限制;
(3)对于任职受雇单位发给个人的福利,不论是现金还是实物,依法均应缴纳个税。但对于集体享受的、不可分割的、未向个人量化的非现金方式的福利,原则上不征收个税。
具体来说:如果单位不统一安排体检,而是将体检费用直接向员工发放现金的,应该记入“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税;如果是企业统一安排的体检,费用无法量化到每个员工的头上,则不需要缴纳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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