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其他小伙伴们也有同样的疑问,那小编陪大家一起学习下!
一、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条件?
1、纳税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一)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
(二)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
(三)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四)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
(五)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六)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特殊行业、特殊类型的纳税人和一定规模以上的纳税人不适用本办法。上述特定纳税人由国家税务总局另行明确。
2、综试区内的跨境电商企业,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试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办法:
(一)在综试区注册,并在注册地跨境电子商务线上综合服务平台登记出口货物日期、名称、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的;
(二)出口货物通过综试区所在地海关办理电子商务出口申报手续的;
(三)出口货物未取得有效进货凭证,其增值税、消费税享受免税政策的。
上述综试区,是指经国务院批准的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
依据
二、哪些特定纳税人不能核定征收?
1.汇总纳税企业;
2.上市公司;
3.银行、信用社、小额贷款公司、保险公司、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信托投资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融资租赁公司、担保公司、财务公司、典当公司等金融企业;
4.会计、审计、资产评估、税务、房地产估价、土地估价、工程造价、律师、价格鉴证、公证机构、基层法律服务机构、专利代理、商标代理以及其他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
5.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企业;
6.专门从事股权(股票)投资业务的企业,不得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7.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事先确定企业的所得税按核定征收方式进行征收、管理。
依据
最常见就是个体工商户的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
三、个体工商户的哪些情况可以核定征收?
生产、经营规模小,达不到《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设置账簿标准的个体工商户的实施定期定额税收征收管理。
依据
四、我是个体工商户,什么是定额征收?
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是指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本办法的规定,对个体工商户在一定经营地点、一定经营时期、一定经营范围内的应纳税经营额(包括经营数量)或所得额(以下简称定额)进行核定,并以此为计税依据,确定其应纳税额的一种征收方式。不是有纳税人自行申请的。
核定后,主管税务机关会将《核定定额通知书》送达定期定额户执行。定期定额户对税务机关核定的定额有争议的,可以在接到《核定定额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重新核定定额申请,并提供足以说明其生产、经营真实情况的证据,主管税务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书面答复。
依据
定期定额征收,如何征收呢?
定期定额户个人所得税核定方式主要包括按照征收率核定和按照应税所得率核定。
(一)按照征收率核定的定期定额户个人所得税申报的计税公式:
当月(季)应纳稅额=当月(季)的实际所得额*税率(征收率)
(二)按照应税所得率核定的定期定额户个人所得稅申报的计税公式:
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能够正确核算)×应税所得率
或
应纳税所得额=成本费用支出额/(1-应税所得率)*应税所得率
经营多业的,无论其经营项目是否单独核算,均应根据其主营项目确定其适用的应税所得率。
电子税务局设置计税公式:
当月(季)应纳税额=截至本期的全年应纳税额-超定额当月(季)前的实际缴纳税额-每月(季)核定的应纳税额*剩余核定月(季)数
其中:截至本期的全年应纳税额=(超定额当月(季)前的累计所得额+超定额当月(季)的实际所得额+超定额当月(季)后的核定所得额)*应税所得率*分档税率-速算扣除数
每月核定的应纳税额=(每月的核定所得额*12个月*应税所得率*分档税率-速到扣除数)/12个月
第一步,计算出年应纳税所得额=80000×5%×12=48000元;
第二步,找税率10%,速算扣除数1500,计算年应纳税额=48000×10%-1500=3300元;
第三步,计算每月核定的应纳税额=3300/12=275元。
假设赵某2021年二季度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195055.11元
应税项 |
计税依据 |
税款所属期 |
核定计税依据 |
税率(征收率) |
本期应纳税额 |
195055.11 |
9752.76 |
2021.4-6 |
12000 |
0.10 |
600.28 |
第一步,计算出年应纳税所得额=195055.11×5%×4=39011.02元;
第二步,找税率10%,速算扣除数1500,计算年应纳税额=39011.02×10%-1500=2401.10元;
第三步,赵某二季度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2401.10/4=600.28元。
第四步,假设该省规定经营所得季销售额9万以下不征个人所得税。(具体标准请咨询各省主管税务机关个体中心)赵某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8号规定,可享受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减免税额=600.28×50%=300.14元,应纳个人所得税300.14元。
除了上门查询,如果您开通了电子税务局,可以通过网络查询:我的信息——纳税人信息——核定信息。
需要区分情形: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定期定额户负有纳税申报义务。实行简易申报的定期定额户,应当在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内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缴清应纳税款,当期可以不办理申报手续。
需要注意:如果托收账户存款余额低于当期应纳税款,致使当期税款不能按期入库的,税务机关按逾期缴纳税款处理;对实行简易申报的,按逾期办理纳税申报和逾期缴纳税款处理。
定期定额户发生下列情形,应当向税务机关办理相关纳税事宜:
1.定额与发票开具金额或税控收款机记录数据比对后,超过定额的经营额、所得额所应缴纳的税款;
2.在税务机关核定定额的经营地点以外从事经营活动所应缴纳的税款。
1、北京
京财税[2020]2645号 北京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关于调整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率的通知
京财税[2010]18号 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
应税所得率表
序号 | 行业 | 应税所得率 |
1 | 工业、交通运输业、商业 | 5% |
2 | 建筑业、房地产开发业、饮食业、服务业 | 7% |
3 | 娱乐业 | 20% |
4 | 律师、会计师、税务师、审计师以及其他中介机构 | 25% |
5 | 其他行业 | 10% |
2、新疆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公告2020年第3号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应税所得率的公告
应税所得率表
序号 | 行业 | 应税所得率表(%) |
1 | 农、林、牧、渔业 | 7% |
2 | 工业、商业、服务业 | 10% |
3 | 交通运输业、建筑业 | 10% |
4 | 医疗、美容业 | 15% |
5 | 娱乐业 | 20% |
6 | 其他行业 | 12% |
新财法税[2019]25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关于调整全区核定征收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率的通知
核定征收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率表
序号 | 行业类别 | 月销售额 | 征收率 |
1 | 农、林、牧、渔业 | 3万元以下的(含) | 0% |
3万元以上的 | 0.5% | ||
2 | 商业、工业、交通运输业、建筑业、房地产业、服务业、其他行业 | 3万元以下的(含) | 0% |
3万元以上的 | 1% | ||
3 | 医疗、美容业、娱乐业 | 3万元以下的(含) | 0% |
3万元以上的 | 1.5% |
3、安徽
皖地税[2001]158号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安徽省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暂行办法》的通知
应税所得率表
序号 | 行 业 | 应税所得率(%) |
1 | 工业 | 5-20 |
2 | 交通运输 | 5-20 |
3 | 商业 | 5-20 |
4 | 修理、修配 | 7-25 |
5 | 建筑安装业 | 5-20 |
6 | 房地产开发 | 10-20 |
7 | 农、林、牧、渔业 | 5-20 |
8 | 娱乐业 | 15-40 |
9 | 中介服务业 | 10-30 |
10 | 饮食服务业 | 7-25 |
11 | 医疗服务业 | 5-30 |
12 | 社会办学业 | 5-30 |
13 | 其他行业 | 7-30 |
国家税务总局合肥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7号 国家税务总局合肥市税务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应税所得率的公告
应税所得率表
序号 |
行业 |
应税所得率(%) |
1 |
工业 |
5 |
2 |
交通运输业 |
6 |
3 |
商业 |
5 |
4 |
修理、修配业 |
7 |
5 |
建筑安装业 |
6 |
6 |
房地产开发业 |
15 |
7 |
农、林、牧、渔业 |
5 |
8 |
娱乐业 |
16 |
9 |
中介服务业 |
15 |
10 |
饮食服务业 |
10 |
11 |
医疗服务业 |
7 |
12 |
社会办学业 |
7 |
13 |
其他行业 |
8 |
4.甘肃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公告2020年第3号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关于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项目核定征收有关问题的公告
附件1
定额征收个人所得税附征率表 |
||
序号 |
行 业 |
个人所得税附征率 |
1 |
工业、交通运输业、商业 |
0.6% |
2 |
建筑业、房地产业 |
1.0% |
3 |
饮食业 |
1.0% |
4 |
娱乐业 |
1.8% |
5 |
其他行业 |
1.2% |
附件2
个人所得税核定应税所得率表
序号 |
行业 |
应税所得率 |
1 |
工业、交通运输业、商业 |
5% |
2 |
建筑业、房地产业 |
7% |
3 |
饮食业 |
7% |
4 |
娱乐业 |
20% |
5 |
其他行业 |
10% |
5.贵州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公告2020年第21号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关于调整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率的公告
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率表
序号 |
行业分类 |
应税所得率(%) |
1 |
制造业、交通运输业、批发和零售业 |
5 |
2 |
建筑业、房地产业、住宿和餐饮业 |
7 |
3 |
娱乐业 |
20 |
4 |
其他行业 |
10 |
6.广东
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税务局公告2022年第2号 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税务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行业所得率和核定征收率有关问题的公告
揭阳市个人所得税行业所得率表
序号 |
揭阳市个人所得税行业所得率表 |
|
1 |
行业类别 |
所得率 |
2 |
制造业 |
7% |
3 |
批发和零售业 |
7% |
4 |
交通运输业 |
7% |
5 |
建筑业 |
10% |
6 |
餐饮业 |
10% |
7 |
娱乐业 |
20% |
8 |
其他行业 |
10% |
揭阳市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表
序号 |
揭阳市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表 |
|
1 |
行业类别 |
征收率 |
2 |
制造业 |
0.8% |
3 |
批发和零售业 |
0.6% |
4 |
交通运输业 |
0.6% |
5 |
建筑业 |
1% |
6 |
服务业 |
1% |
7 |
娱乐业 |
2% |
8 |
其他行业 |
1% |
7.深圳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3号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经营所得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
个人所得税核定应税所得率表
序号 |
行 业 |
应税所得率(%) |
1 |
A农、林、牧、渔业;B采矿业;C制造业;D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E建筑业;F批发和零售业;G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H住宿和餐饮业;I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J金融业;K房地产业;L租赁和商务服务业;M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N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O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P教育;Q卫生和社会工作;R文化、体育和娱乐业(90娱乐业除外);S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T国际组织 |
5 |
2 |
90娱乐业 |
20 |
8.陕西空缺
陕税函[2018]109号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关于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项目核定征收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 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税务局关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率有关问题的公告
个人所得税行业所得率表
序号 |
行业 |
应税所得率 |
1 |
工业、交通运输业、商业 |
9% |
2 |
建筑业、房地产开发业 |
8% |
3 |
饮食服务业 |
8% |
4 |
娱乐业 |
15% |
5 |
其他行业 |
11% |
6 |
月营业(收入)额不超过20,000元不分行业 |
0% |
9.青海
青海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2号 青海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率的公告
青海省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率表
序号 |
行业 |
应税所得率(%) |
1 |
工业、交通运输业、商业 |
5 |
2 |
建筑业、房地产开发业 |
7 |
3 |
饮食服务业 |
7 |
4 |
娱乐业 |
20 |
5 |
其他行业 |
10 |
10辽宁暂缺
沈地税发[2005]7号 沈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省地税局关于明确全省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率的通知
确定我市的工业、交通运输业、商业农村的应税所得率为5-20%,城市应税所得率为8-20%;建筑业、房地产开发业农村应税所得率为7-20%,城市应税所得率为10-20%;饮食服务业农村应税所得率为7-25%,城市应税所得率为10-25%;娱乐业农村应税所得率为20-40%,城市应税所得率为25-40%;其他行业农村应税所得率为10-30%,城市应税所得率为13-30%。
应税所得率表
序号 |
行业 |
应税所得率(%) |
1 |
工业、交通运输业、商业农村的应税所得率为 |
5-20% |
2 |
工业、交通运输业、商业城市应税所得率为 |
8-20% |
3 |
建筑业、房地产开发业农村应税所得率为 |
7-20% |
4 |
建筑业、房地产开发业城市应税所得率为 |
10-20% |
5 |
饮食服务业农村应税所得率为 |
7-25% |
6 |
饮食服务业城市应税所得率为 |
10-25% |
7 |
娱乐业农村应税所得率为 |
20-40% |
8 |
娱乐业城市应税所得率为 |
25-40% |
9 |
其他行业农村应税所得率为 |
10-30% |
10 |
其他行业城市应税所得率为 |
13-30% |
铁岭市地方税务局 铁岭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铁岭市个体工商户行业应税所得率的通知(2018年修订)
11.中央
财税[2000]91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法规》的通知
应税所得率表 |
||
序号 |
行业 |
应税所得率(%) |
1 |
工业、交通运输业、商业 |
5—20 |
2 |
建筑业、房地产开发业 |
7—20 |
从事建筑安装承包工程项目经理个人所得税实行核定征收的 |
5—7 |
|
3 |
饮食服务业 |
7—25 |
4 |
娱乐业 |
20—40 |
5 |
其他行业 |
1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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